食堂獎罰制度
為了將食堂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,為了增強員工的責任感和凝聚力。特制定如下制度,望大家遵守。
一、獎勵制度:
1、工齡獎: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,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。
2、滿勤獎: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,無遲到早退、請假曠工等行為,當月獎勵100元。
3、帶薪假日: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(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)由班組長同意,主管批準: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。(每天不得超二人)
4、優秀獎: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,愛崗敬業,表現優秀者,公司經予200-500元獎金,每季度評審一次,年終發放。
5、特別獎:對公司的業務、管理技術、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,有助提高工作效率、增加經營業績的,經公司認可,即可獲得豐厚獎金。
6、表現優秀、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,經公司核準并培訓合格后,給予升調新崗位。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,有管理經驗及能力的,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。
二、懲罰制度(每分1元)
1、遲到及早退:
A、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或5分鐘以下的,警告一次后,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。
B、超過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,每次扣罰5分。
C、超過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,每次扣罰10分。
D、超過30分鐘以上,60分鐘以下者,每次扣罰20分。
E、超過60分鐘以上者,按情節輕重扣罰25-40分,或作曠工處理。
2、請假: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,由食堂主管批準,報公司備案。
3、曠工: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,按曠工論處,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。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,按自動離職處理。
4、離職: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食堂主管提出,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,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及結算工資,在此期間擅自離崗,按曠工處罰。
5、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,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,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,按損失程度給予 扣罰20-30分,并給予警告處分,造成嚴重損失的,給予扣罰30-50分,并給予記過處分;造成誤餐等重大事 故的給予扣罰100分,并給予記大過處分。
6、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。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;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,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,并檢查水、電、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;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,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;造成事故的,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-50分處罰, 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。
7、廚房工作人員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,不能穿拖鞋、高跟鞋、不涂脂抹粉,男工不留長發;應穿整潔制服、 膠鞋或其他平底鞋、戴好口罩、手套。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-30分。
8、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,不得隨意進入廠方的工作車間等禁止區域,違者按廠規處罰,并給予開除處分,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辭退。
9、團結友愛,既分工又協作,不得拉幫結派,吵鬧打架,違者每項給予扣罰20-40分。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。
10、員工應有較強的責任心,做好自己崗位上的任務,如發現飯菜、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凈,米飯蒸不熟,飯菜不新鮮,衛生區域不干凈,追究其崗位責任,扣5-30分。如發現是人為的原因導致同樣的失誤重復出現三次的,立即給予開除處理。
11、上班時間應嚴肅認真,不準抽煙,不準隨地吐痰,玩笑嬉戲,亂扔東西。違者每項給予扣罰5-30分。
12、打飯、菜時假公濟私,不收餐票,或一票多餐等,須照價賠償,每次扣罰20分;未經許可私帶飯菜或公司物品離開食堂、或交給他人經發現照價賠償,并扣罰10-30分。
13、端正服務態度,用好服務用語;杜絕與就餐人員爭斗,有誤會應耐心解釋并及時向上級反映,違者扣罰50-200分;情節嚴重的并給予開除,并負相應法律責任。
14、不得私自調休調崗,須經主管同意,否則按曠工處理。
15、宿舍床鋪日用品整齊干凈,地面干凈無雜物,無垃圾。未經許可不得帶非食堂人員進入廚房和食堂宿舍;違者按廠規處罰。
16、不愛護公物,故意損壞公物,或利用職務之便故意浪費公司財物,須照價賠償,根據情節輕重給予30分以下扣罰。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處分。
17、不服從公司的人事調動或工作安排,或對工作消極怠慢者,給予警告處分,根據情節輕重給予30分以下處罰,無效者,公司有權予以辭退。
18、管理人員應如實記錄,漏記,或不準確的記錄,要追究其責任。
19、經主管等屢教不改的、或有盜竊行為者給予開除處理,并負相應法律責任。
本制度實施由食堂主管統計并監督,公司經理批準生效,實施過程中不存私心,一視仁,否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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